Monday, April 21, 2014

租金回報7.5厘 大阪樓吸引 五年內賣樓須繳30%利潤

來源:蘋果日報 (2014-04-18)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financeestate/art/20140418/18693394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financeestate/art/20140418/18693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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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買家心聲】

與無數香港年輕人無異,放假時黃智朗也喜歡到日本吃喝玩樂,2012年日本之行,扭轉了他的人生。「屋企人去shopping我自己就去行街,行行吓睇到啲樓咁平,得嗰幾百萬yen,心諗係咪真㗎,於是要求去睇睇…」經過一番折騰,終於遇上一位曉說普通話的經紀,最後,他透過那經紀購入第一個日本物業,雙方更發展成合作困夥伴。
黃智朗的第一層日本樓位於大阪,連租約購入,樓價500萬日圓,不足兩年升值至580萬日圓,升幅約16%。現時,他在大阪及東京共有3個物業,全部已租出,大阪的兩個單位淨回報約7.5厘,東京那間則約6.5厘。「大阪嘅升值潛力會比較好,因為東京已經炒起咗一浸」。


隔山買牛須留意條例

去年底,他在facebook開設Jpmyhouse專頁,展開自己的日本樓經紀事業,兩個月前,更索性在灣仔某商場租了一個細舖位經營,「由開facebook到而家,我做咗80單交易,當中絕對係有大手掃貨嘅客」。

儘管年輕一群對日本樓趨之若鶩,但過來人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王弼提醒,在入市前必須調節好自己的心態。王弼於2010及2011年先後在札幌及富良野,購入一個大學旁邊的學生宿舍及一個幅農地;前者在投資首年已有約13厘回報,現扣除交稅及空置率等亦有約9厘淨回報。他補充,在海外買樓收租儘管有人代勞,但隔山買牛始終也要付出較多的心力及留意條例細節,所以除了上述兩個投資,他再沒有沾手日本樓。


【日本置業】

根據日本法例,在日本短期居留(即少於90日)的外國人士,是不能以個人名義在當地買樓的。但當然有方法解決,例如與當地人合資,或在當地成立公司,然後委託管理人處理樓宇買賣的事宜。
倘以個人名義置業,每年要繳付的差餉,相等於物業估價的1.4%,租金收入就要繳交利得稅,每年少於195萬日圓,稅率為5%,多於1,800萬日圓稅率則為最高的40%;倘以公司名義持有日本物業,每年只須交20%的利得稅。
他又指出,海外人士購日本樓很難做到按揭,惟近期開始有放寬迹象,「你買咗第一個日本單位,按返出嚟就可以借到錢,但呢筆錢亦需要買返日本樓……」
而賣樓則須繳付資產增值稅,倘持有物業未夠五年,有關稅項為售樓淨利潤的30%,若五年後才出售,則為15%。而王弼的意見是,按揭借貸應以日圓計算,因為租金收入為日圓,這可減低因滙率波動帶來的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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